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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為了自我感覺良好,而混淆享受與不介意
網上世界總是充斥很多男人投訴女人拜金的控訴,而女人也會鄙視嫁給有錢佬的女人,稱她們貪慕虛榮。我也曾如此認為,所以我立志不要成為這樣的人,甚至要求自己成為能與男人一起捱的女人,漸漸還演變成覺得認真看待關係的話,不會捨得要對方揮霍金錢。翻閱記憶,第一次把這樣的念頭植根到我腦海的是 張晨(“鳥”不起) 於2013年發表的〈男人一生,只為尋覓一個肯同自己挨麥記嘅女人〉,當年還有人把這故事拍成Youtube,米曹亦因而被封為麥記女神。2013年時我21、22歲,潮文之所以為潮文,大概就是看過便算的意思,偏偏我這個人過份認真,死腦筋地將之奉為金科玉律,從此踏上一條不歸路,直至30歲前才醒悟。
一晃眼,竟誤入歧途了八九年。
醒悟的原因是,某個他淺笑著對我說:「我覺得都唔使帶你去食啲好貴嘅餐廳。」
本來愉快的我有一刻神情僵硬起來。
我猜不透這句說話的意思,是在讚賞我是個容易滿足的人呢,抑或是在輕蔑我不懂分辨好壞的東西?
老實說,壞透的感覺告訴我,是後者居多。
後來回想,有種滿滿被侮辱的感覺,夾雜了一點委屈,更多的還有被背叛的心情。
除了味覺有問題的人,這個世界誰不懂分辨劣食和美食?
不過是因為覺得那些東西不重要,覺得和誰在一起才是重點,所以我總是笑著。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樣會成為被奚落和嘲笑的原因。
真的對不起了,你那麼有錢,我該學懂要求你多帶我去五星級飯店吃東西才對。
當遇見愈多人,便發覺比起港女,更多的是我這種女人。
為了愛,無限包容對方,無論那個男人出軌、對自己冷嘲熱諷、窮到負債、不愛惜自己……還是不離開。好恐怖,30歲後我學懂的第一件事是,不要做聖母,聖母只會造就更多爛男人。請坦承而踏實地選擇你喜歡的人吧,選擇好的人絕不是一件能讓人責備的事。
其實窮並不是罪,可是窮人還不懂上進或是發展其他優點,只是一味埋怨找不到女朋友或女朋友離自己而去,這件事便很大問題。像昨夜便看見有位Ching發表〈30幾歲人認清現實〉,指自己做著一份垃圾工,月入$18000, 冇車冇樓,不會有女仔想和他在一起。不知道他是想尋求安慰還是認同。我很想告訴他,對呀,你這樣真的不會有人喜歡。
朋友笑說沒想到我會有這樣的看法,我在想他對我是否有甚麼誤會?
30幾歲人如果只賺$18000,其實這件事很嚴重,基本上你在香港只能生存,很難說要過甚麼好的生活。上一年我平均收入就沒有到$18000(今年還剩個多月,希望成績可以好一點),所以我很清楚這件事,不過我一點也不自卑,因為我選擇了自己想走的路,正如我們都知道,有些工種(e.g.記者)人工很難好高,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