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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意義 — —〈迷失藝術〉
廿歲出頭時,我第一次聽這首歌,傳入耳中的是:「你說不想再走下去 試過想一覺死去……人是痛苦的……」
我聽歌是先聽旋律,後再留意歌詞的。
一首詞填得再好,旋律如果是災難都會讓人難受,還不如去欣賞詩更好。
可是一首曲再好聽,若沒有相配的詞,就像沒有靈魂的美女,庸俗而無法置於心頭。
而這首歌,是我聽過後會想要回頭找詞了解更多的一首歌。
人生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想抺殺自己的存在(現在呢?現在是仍在摸索中啊),於是在聽流行曲時竟遇到如此有共鳴的詞,真的是立時豎起了耳朵。王苑之的聲音有種憂鬱細膩的味道,老實說除了〈我真的受傷了〉之外,我都不太聽她的歌,不想加重自己的負擔喇,不過〈迷失藝術〉是例外,2019年,這首歌已面世了十年,我仍然在聽。
這是一首講藝術、藝術家與生存的歌曲。
廣闊的宇宙 浪漫的邂逅
璀璨的背後 裂縫裡有小偷
從來藝術家眼眸裝滿煩憂
雕塑的眼淚 後人說沒有
歌曲開首讓你腦海浮現出星河漫漫的廣闊景像,爾後帶領你轉瞬進入藝術家的眼眸之中。
很多偉大有名的藝術家都被發現有抑鬱、自戀、焦慮、反社會人格等等的某種精神病癥。痛苦以及與世界格格不入,成就了他們的藝術。藝術讓他們尋找到面向世界的出口,於是激烈的、陰暗的、怪異的……在藝術世界都得以成立,而世界通過藝術欣賞這些或許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好好相處的人。
藝術成為了彼此的橋樑。
當然,溝通總會有失敗的時候,譬如「雕塑的眼淚 後人說沒有」,所以有說藝術家是孤獨的。
可是有時我會想,天才與白痴僅有一線之差,藝術家與未能適應社會者會不會也一樣呢。
之前看了著名的〈麥田捕手〉,我就覺得莫名奇妙。
麥田捕手的主角如果放在今天的社會中,不過是個有中二病的小孩,看甚麼都覺得不順眼,覺得這個世界的大人和事物都虛偽而庸俗,卻同時自己也沒有甚麼很高深的內涵,就一味的討厭、不屑與叛逆,或許那就是青春的模樣:激烈的反抗,但其實並沒有很清楚自己想要怎麼樣。
但這就可以成為世界名著了嗎?還是觀乎當時的背景,這本書確實很不得了?
那時上韓麗珠的生活寫作班時,她總叫我誠實一點,再放開一點勇敢地寫,但有時我就真的會懷疑自己,我的想法有對嗎?這些寫下來有價值嗎?這樣是可行的、被允許的嗎?
藝術會不會不過是失敗者逃避現實的天堂?
我和那個畢業後四處遊歷的朋友都有過這樣的感受。
我們選擇了和世界走不一樣的路,是因為我們勇敢,還是因為我們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