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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寫假的東西嗎?
以前高中時曾讀過Business,其中有個大topic是Business Ethics。
當時覺得可笑,一是在想幹嘛將這些common sense煞有介事地整合成一系列的課題?二是認為這些規條明明與真實情況不符,學來不過更知道甚麼是「面一套,底一套」,顯得社會更虛偽而已。
這個世上誰不知道誠信重要?誰不懂企業責任不應將利益賺盡罔顧他者?
可是誰又能做到呢?
我們心底根本默許做不到才是理所當然,認為堅守的人都是傻瓜,甚至「阻住地球轉」。
可當我再成長,便發覺那些所謂人人都知的Common Sense並不Common,很多都是前人一手一腳用血汗拼回來的,那些Ethics也並非毫無作用,只要把它和法律/規矩/公關扯上關係就好。
每一個行業的職業道德,都值得我們好好思考當中的存在價值。
而文字工作者的道德,其中之一大概就是你所寫的,真實與否。
撇除小說、劇本、詩歌等等這類以虛構情節傳遞信息或感情的文體以外,其他以記載為體,抒發情感的都該以真實為本,否則便有欺騙之嫌。
很久以前,我曾喜歡追看Jerry Sir講的校園事,也Follow過陪月2汪講那些陪月時遇上的荒謬人事與(不過後來頂不住她的數字文就放棄了),那時候總覺得世界很大,「唔係呀嘛,噉嘅人都有?!」,看得津津有味。
再後來,大家都知道了,那些都不過是虛構出來的情節,難怪如此juicy。
寫故事沒有問題,可是誤導人把故事當為真實便有問題。
故事與真人真事,帶給讀者的重量可不一樣。
最近K 告訴了我一個有趣的消息。
話說有位作家(Google後發覺此人名叫梁評貴)虛構了十多個爸爸的身份,橫掃了一大堆地方的散文文學獎。
事件出處:https://bit.ly/30lEy1g。
有沒有人規定過散文寫的必須要是真實?好像也沒有。
可是大家都會下意識認為那是作者的真實故事,除非你寫明是虛構的,否則我怎麼會想到你寫的爸爸其實是假的爸爸,從爸爸牽扯出來的情感居然都是老作的。
虛構的情感和真實的情感,力量自是不能同日而語,讀者檢視的角度也會不一樣。
這位梁評貴作家,所做之事實在可圈可點。
我一直不太喜歡自己的中文名字,和很多人都說過,我覺得好老土。
老土到有不只一位讀者以為這是我的筆名。
可是一直沿用至今正因為想要給予自己壓力,寫下的文字要對得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