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歲的我,仍然活著。

Charis Hung
Sep 8, 2021

日本作家本間久雄說:「很多人都是 30 歲就死了,80 歲才埋葬。」
短短一句話,道盡許多荒謬的人生。

人要活著,很不容易。
有時候我們為了生活,必須放下一些事情,比如原則,比如尊嚴。
只是意志需堅定,永遠要記得捨棄部份是為了保護更重要的東西。
若不知不覺切割掉整個自己,只剩軀殼「生存」,還不如早早下葬,好讓靈魂不致腐爛發臭。

今天我27歲了,雖未能全心全意任我行,總算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我不會說感恩我仍活著,我會說為自己仍活著而驕傲。
我為每一個每一天都好好活著的人而驕傲。
(而如果你選擇死亡,我也佩服你的覺悟,只可惜無論如何我都無法與你一同得知死亡的祕密就是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