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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meet(12): 與她相逢恨晚
十句話之內,我便大概知道和對方是否投緣,而這一夜明顯地我遇到了能讓我放鬆的讀者。
她說畢業以後只做過一份工作,一做便是25年。
「我人生都算平順,有個幾唔錯嘅原生家庭。我結咗婚,同老公感情好好,有一仔一女,好感恩。我唔會話自己所有嘢都係一帆風順,但相比起好多人,嗰啲都係茶杯裡的風波。我睇咗你啲文好耐,好欣賞你真誠噉同大家分享,好鍾意你對生命嘅反思,對信仰嘅部分時時都有共鳴,不過去到你講嘅一啲陰暗,或者家庭嘅傷痕,我必須要坦白,我應該冇辦法真正理解同明白,我唔敢講話我明。」
她說喜歡我的赤裸,她又何嘗不是個坦誠的人。
大概,臭味相投便是如此。
她和我分享了一些信仰上的經歷,都是些神奇的事情。
「呢件事我成日同人講,如果識我嘅人見到應該就會知係我。我喺信仰之中其實都漂流過一段長嘅時間,後來識咗我老公,我哋係先註冊後擺酒。喺我哋註冊咗幾個月之後,我經歷咗一啲事想返返教會,所以我同先生講。點知佢沉默咗一陣,好凝重噉話噉唔可以再同我一齊了。」
「吓?!咁嚴重?點解?佢以前個Ex係基督徒?!」
她笑:「又冇咁戲劇,唔知點解當時神畀智慧我冇直接問佢點解,講出口嘅係『如果係佛教徒得唔得?』佢話『得』,我又問『如果係道教徒』呢?佢都話得。即係話真係針對基督教。我先生係個思考好深入嘅人,佢話我識你嗰時你都冇呢個信仰,而家你突然話要做基督徒,噉係貨不對辦!」
用貨不對辦形容一個人讓我覺得有點啼笑皆非,但想想又不無道理。畢竟要是信得徹底,宗教確能改變一個人,尤其基督教更是常說「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我先生話即係如果你變咗個壞人,唔通我仲要同你一齊?」雖然我想,基督徒和壞人應該差天共地吧?但又難保對某些人來說確實沒有分別……
「我答佢,係呀,你應該先勸我,協助我改過,唔得先分開!」
後來她先生想了想,接受了她的說法,沒有分開。再後來,她先生更是和她一起信了耶穌。
整件事讓我覺得有點莫名奇妙,要是另一半那麼「輕易」和我講分開,我應該會嬲到爆。但又也許,對對方來說,可能也不容易?
她和我分享第二件的「神蹟」是:「婚後一段時間,我哋開始想要小朋友。點知成年之後都冇乜聲氣,其實正常夫婦半年度都冇嘅話就可能需要睇醫生。但喺我哋睇醫生前,我哋諗到,我哋都未試過將呢件事認認真真噉交託過畀神,不如睇之前試下先?於是我哋開始咗40日嘅祈禱。我係個好鍾意食肉嘅人,所以喺個40日內,我決定禁食,改食齋;我先生仲勁,佢好鍾意上網,佢喺嗰40日之內決定唔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