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也可以是一種恩典
「有無諗過有時離婚都可以係一種恩典?」
台上講員問。
離婚? 恩典? 這兩者怎可能同時存在?
一直聽見證都是
「雖然佢好衰好衰,但我要用上帝嘅愛愛佢。最後我地而家嘅婚姻好美滿!感謝主!」
「曾經佢好爛賭/吸毒,我有諗過離開佢!但我唔應該咁易放棄一個人,我祈禱上帝賜我力量,好似上帝唔放棄我咁,我都唔放棄佢!」
「婚姻係上帝所賜,人不能分開。所以我的確好灰心,但我願意再嘗試、再努力!」
甚至曾聽過不少案例某某牧師/執事因與配偶離婚,所以失去事奉資格,被認為無法做信徒的好榜樣等等。
也耳聞有離婚的弟兄姊妹被逼離開教會。
我們都口說我們是罪人,我們都承認自己不完美,我們都自覺不過是被稱為義。但我們都有意甚至無需思考就下意識把一些人歸類為有問題的人,我們都覺得我們有權懲治某些人。
我們聽過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行淫的婦人)。」
我們都稱耶穌是有智慧的。
是的。
口講一套,做就另一套。
就是講我們這些人。
說回離婚,現代離婚率非常高企,而我相信當中絕對有基督徒的份兒。
創世紀說「神配合的,人不能分開。」到了摩西時代終於允許人離婚了,但只限於犯姦淫的情況。
此後,再沒有探討離婚的事(如果有,煩請告知🙇🏻)。
於是,很自然,如果你沒有刻意逃避現實,沒有恐懼信仰遭到挑戰,沒有怕教會規條站立不住,你一定會問:
「如果個丈夫/妻子有暴力傾向,會虐打自己,咁可唔可以離婚?」
「如果另一半婚後有無辦法忍受嘅事例如性冷感、完全唔願意為家庭付出、一個想生小朋友一個唔想,雙方已經好努力嘗試改善,但都失敗,咁可唔可以離婚?」
「如果另一方真係不斷令自己失望又失望,最終心死,每日都係鬧交,已經完全無愛,一齊只有痛苦,咁可唔可以離婚?」
因為我未結婚所以我不太能想像還有幾多情況、原因可以促使原本相愛的人最終不得不走上分開這條路。
但我肯定,那是非常非常痛苦的一個決定。
所以衛道之士大可以慳返啖氣,不需害怕一旦放鬆規條就會有好多人亂來。
請收回你們的正義感吧。
「有無諗過有時離婚都可以係一種恩典?」
Yes! Why Not?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有痛苦,沒有幸福。為什麼仍要勉強?
難道上帝會喜愛你活在痛苦之中嗎?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過是貌合神離,難道上帝又會悅納不過是虛偽的夫妻關係嗎?
上帝為我們所訂立的規則,都不能脫離當時的文化。
請容許我稍稍想像。
摩西說神為人的緣故,也容許以色列人為姦淫的緣故可以休妻。
只得如此狹窄的標準是為了保護當時的婦女。
你知道在舊時,女性的地位都很卑賤,沒有了男人的庇護,生存會成為最艱難的事。
但現在時代已不再一樣了。
結婚,當然不會有人變態到為了離婚。(假結婚除外啦下)
所以我們在結婚前必須慎重考慮,必須尊重婚姻。
這是一定的。
但若有一天,真的到了不得不離婚的時候,我們除了責怪,還可以如何去支持弟兄姊妹,當真與其同行?
這樣的問題比起「究竟基督徒可唔可以離婚」似乎更值得我們思考。
對嗎?
最後講者說了句
「我哋需要思考,我哋有時候會唔會高舉咗婚姻呢個制度,成為咗我哋嘅偶像?呢個世上無一種制度係可以永恆不變。」
「婚姻可以令我哋更明白上帝同我哋嘅關係。但婚姻唔等同上帝同我哋嘅關係。我希望你哋聽得明白。」
我們都恥笑法利賽人。
但有多少時候,我們當真脫離了法利賽人的世界?
唯願我們願意時時運轉上帝所賜的腦袋,讓心意更新而變化。
阿們。
(送俾啲睇完覺得好危險好不安好恐怖嘅人嘅備註)
P.S. 個講座唔係專教人離婚。離婚只係一個例子,我只係覺得好inspiring。
P.S. 唔會公開講員名稱。廢事佢承受不必要壓力。以上全部都係我個人領會同感想。講員無教壞我。
(記於25/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