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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你毫無負擔地享受情人節
他本來沒有想過要談戀愛,他覺得自己沒有資格。
一個三十多歲的人,沒有穩定職業,並且以後也不打算尋找。除了音樂,他覺得把生命花在其他地方都是一種浪費。事實上,他是有點才華的,寫的歌偶爾能賣到錢,出去busking的話每次聽眾也不少,間中打賞還很豐富。但也僅此而已,他的才華不足以讓他能如明星般發光發亮,也成為不了搶手的幕後創作人。有時他會想,正因如此才痛苦。要是他的音樂沒有人欣賞,或許可以乾脆點放棄。卻又偏偏,總是黑暗中有着細碎的光。那光過於美麗,美麗得令他無法自拔。因着那點光,他不得不像燈蛾撲火般努力揮動翅膀靠近。
為了生活,他也會兼任教結他,學生少的時候,便去炒散。在可見的將來,他大概也會一直這樣下去。生命不是擁有得多便好,有時值得擁有的,有一樣已足矣。
隨着年月增添,他和身旁人的差距愈見明顯。
好友曾問他:「後悔嗎?」
他笑說:「我並沒有選擇的權利。」
他真的這樣想,除了音樂,其他東西對他來說都沒有意義。難道他要一生過着沒有意義的生活嗎?他沒有辦法。因此,他有時其實很羨慕,那些沒有夢想的人。
「他們很自由,做甚麼也可以。」
不過他慶幸,自己孑然一身,父母亦不需靠他照顧,因此即使過着月光族的生活,還是可以的。
反正一個人,想怎麼活就怎麼活。
他卻偏偏遇上了她,而她又偏偏獨愛他一人。
「我們本來就各自可以養活自己,談戀愛只是讓彼此能互相陪伴,有甚麼問題?不要想得太複雜。」
他就這樣被她說服 — — 他知道其實自己不是被她說服,他只是佯裝是這樣,他根本抗拒不了想要和她在一起的慾望,一如他無法抗拒音樂對他的呼召。
在一起的時光很幸福,正如他做音樂時也是感到極致的快樂。當你的生命被所喜歡的充滿,怎會不滿足?可是生命能刺痛人的方法實在太多,而在香港,金錢又扮演着尤其重要的角色。
她是個辦公室OL,已工作超過十年,因此工作雖非專業,還是漸漸負擔得起少少奢侈的快樂,像是間中買一兩件名牌、和好姊妹吃一頓能打卡的港女下午茶、又或是累了去享受很貴的spa、一年去數次旅行……這些活動在認識他後,幾乎消失得七七八八,也不是特地減少,只是自自然然就這樣,比起自己享受,她更想和他一起過得開心。譬如把錢用在大家的租屋處,煮食時買更昂貴但健康的食材,偶爾買些禮物哄哄他開心。
而他亦比從前活得更捉襟見肘,總覺得錢不夠用。以前自己甚麼也可以隨意,但和她在一起的話無法給予最好,至少不想給最爛的。但一分錢一分貨,這是很實在的事情。她從沒有要求過甚麼,也打從心底滿意現狀,他知道。可他也沒錯過她在看見朋友staycation時露出的艷羨目光,他也無法欺騙自己確實無法提高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