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否被「愛」這個字,束縛得太多?
2015年頭的文章,2018年我也沒有再返教會。
但這樣的體會讓我以後和人相處更舒服 : )
毋需做統計,我也知道每個人身邊梗有一個或以上怪人/難以相處的人在左近。
這些人多數自我中心、說話尖酸刻薄、不顧他人感受、行為怪異、不真誠。
有人說在生活中遇上這些人,還可以避之則吉,但在教會中,卻不能不相處容忍。
或者神叫我們遇見,是為了學習彼此相愛的功課。
說得動聽,但這樣的想法其實很不正確。
我們都知道,基督徒的身分不只限於教會,而是融和在生活每一個層面,既然如此,我們又怎能只在教會「基督化」,然後回到生活又做個普通人?
但問題來了,這個世界真的有好多「難頂」的人:例如做Project永遠Free Ride的同學甲、明知你剛食完催淚彈卻叫你不要搞事的朋友乙、講野矯柔造作假到死的女生丙,還有在你面前笑笑口卻在背後暗中放箭講你是非的賤人丁⋯⋯這些人,如何愛得落?
碰上這樣的情況,我總會盡力求主讓自己順服,放下喜惡與感情去接受他們。
即使我明明討厭死他們,我還是會和顏悅色,以禮相待。
因為我害怕失見證,害怕別人講「你基督徒黎,點可以咁對佢?」最怕的莫過於「佢喺出面已經俾人杯葛,你地身為基督徒都唔接受佢,佢仲點感受到愛?」。
一切,唯有硬食,縱然他多次傷害你,縱然他煩擾你到影響你的生活與情緒,你還是不可以撇開他,因為你是基督徒,你要有愛。
我好困擾。
因為我無法說服自己去愛某些人。
我愈愛,愈覺得自己虛假,愈加遠離神。
而我想,人是很敏感的。
你不是真心喜歡與他相處,對方會感受到的,最終你付出得疲累,對方也從不覺好受。
我時時在想,這個困局該如何打破?
最近有位基督徒朋友分享他的近況,也是與弟兄姊妹相處有關。
他在責備自己「愛得不夠」,面對某個難搞之人時時時氣在心頭,於是不斷提醒自己要包容包容,愛愛愛!我在這裡就不講那位難搞之人的不合理,大家對號入座,把你無法相處,覺得匪疑所思的人代入就可以。
客觀來說,那個難搞之人是真的有問題,很多人對他也束手無策。
聽完朋友的分享後,我忽然覺得基督徒好悲哀。
悲哀在我們竟無法流露自己真實的情感,面對衰人我們不可說討厭甚至逃避,唯一出路是壓抑自己,勉強自己「喜歡」這樣的人,否則責備傾瀉下來,來源還包括自己。
就在我懷抱疑惑灰心之際,有另一位朋友不約而同與我分享他團契內弟兄姊妹相處的事。
話說,他的團契內有位古怪團友,每天也在群組內發出滋擾性言論,非常annoying,而且動不動就會leave group。
於是,有一天,群組內的人忍不住模仿那個人的說話語調、打字模式,開他玩笑之餘也散散自己的怒氣。
最後他真的離開了群組。
我內心很理解那些團友為何會這樣做,但同時我又覺得這做法不太好。
這樣不是違反了耶穌的教導,叫我們要愛弟兄姊妹嗎?這樣我們和不信者有何分別?這樣不是會傷害那個團友的心嗎?但接下來leave group的那位團友與我朋友的對話,卻叫我有了另一番體會。
「點解你leave group?」
「因為你地咁樣學我講野,笑我,我好唔開心。」
「你知唔知其實你每日咁樣講野,有時我地都會唔開心。每個人都有自己生活,都有壓力,唔係每次都可以當無事發生。」
那個團友靜了一會。
「係呀⋯⋯咁,對唔住呀」
這位朋友的經歷開了我一次眼界,其實我們對「愛」這個字會否認識得太狹窄?
為何愛必須是無限包容,不能容許有丁點負面情緒;為何愛是逼迫自己笑笑口接受有問題的人,卻不能因為對方的行為表達黑面不滿?
其實我們的愛是真愛,抑或只是另一種形式的縱容,阻礙了他人認清自身的問題?
我嘗試去想想耶穌如何對待有問題的人。
耶穌身為神子人子,接納寬恕人的尺度當然比我們更多。
不過有一類人卻是耶穌至死也不曾和顏悅色相待的。
他們是文士與法利賽人。
耶穌每一次也狠狠教訓他們,其中表表者請參看馬太福音第23章整章。
耶穌從來沒有客氣婉轉,怕傷害他們的心,反倒每次也直斥其非,甚至當眾落佢地面。
你可會覺得,耶穌不愛文士與法利賽人?
文章完結之際,又係時候帶定頭盔。
我嚴重反對弟兄姊妹杯葛他人,或者不禮貌/恥笑他人嫁!我亦十分欣賞有愛心嘅弟兄姊妹對相關人士循循善誘。
我只係覺得其實愛真係有好多種,我地唔應該逼迫流露真感情嘅弟兄姊妹,要佢地一定包容哂一個人全部行為,包括滋擾性及令人唔舒服嘅舉動。
相處係互動,或者因為你一次黑面,佢可能會發覺自己原來有問題呢。
可能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