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理解群眾意見不一正是民主的體現,就能卸下過多的恐懼與不安。
關於雨傘留給我最大的恐懼,大概就是群眾力量的分裂和瓦解。
為什麼冷處理是政府對付示威者的最好方法,因為我們總是在某個時刻會開始內鬥,然後自我消耗,漸漸潰不成軍。
由反送中掀起的抗爭,至今已三個多月,期間抗爭者總是零星地有所爭執,由勇武VS和理非;熱狗VS非熱狗;陳雲派VS非陳雲(當然,其實也有很多人並無如此清晰的對立),我曾經覺得很懊惱,為什麼我們就是學不了黑警的不割蓆?
他們是可以宣稱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是最低武力,是可以把沒有警員編號的制服稱為郁得太多移了位,是可以明明講了大話多次對消防救護說太子站內沒有傷者稱之為溝通問題。
我們這邊卻總是挑動自己人的問題,再大肆羞辱嘲笑一番。
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們明明有著清晰的同一敵人。
K說因爲我們沒有大台,人人有思想,所以才不可能一言堂呀。
對啊,這不是我們切實所追求的方向嗎。
人人也可以表達意見。
我曾經天真地認為,要是真的想批評和嘲諷,私下和朋友說不可以嗎,即使只是表面上,也讓人覺得抗爭者是一體的不可以嗎?
就像之前所說,我也不相信全香港警察完全同意自己人的所有行為,姑勿論是因爲不同意行為本身還是覺得做得太愚蠢明顯,可是總會有所不滿呀,但他們不會流露給外界知道。
不過我忘記了警察是一個組織,我們卻不是,他們可能有內部溝通或指引,但我們沒有。
我們要是有意見,只能公諸於世,然後各自爭取支持者。
因為每個人都著緊運動的成敗,只能竭力用自己的方法爭取群眾的認同。
最近稍為較有爭議的大概是那首〈願榮光歸香港〉以及在商場歌唱這首歌的行動究竟是好或不好。
或許因為我在運動當中往往只是跟隨者而不是先導者或是能觀看全局的人,我只是覺得要是贊同就參與,不贊同就缺席,這樣就如同當初沒有大台一樣,群眾的意志會跑出。
要是你覺得群眾就是愚蠢,我只能說願你能提出更好的行動引領群眾,因為雜草被拔掉了還是會不斷滋生,唯有當地上都種滿了好的植物,雜草才能無處容身,這是我曾經聽過的一個比喻,至今常迴盪在我的腦中。
有人說,唱歌不是抗爭。
這是真的,而這個行為不是抗爭並不由於它和平與否,而是來自於政府的放任。至於政府為何放任?這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很久以前,我們會說遊行不是抗爭,因為你行完就走,第日返工,政府根本不害怕,可是由警方開始發出反對通知書開始,我們每一次走上街頭都是一種抗爭,是對強權的不服,也是對抗白色恐怖的腳步。
唱歌到底能否成為抗爭,其實也有詮釋的空間。
比如唱歌如果只是手法,想達到的目的其實是令商場不能如常運作,達至罷買的果效,影響大財團的收入,這樣想的話,行動好像除了自high,也可以有另一種意義。
唯願大家謹記,我們真的沒有勝利,未曾勝利,一點也沒有。
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總是晴朗不定,尚未一槌定音,我們必須時時留意。
每一天,香港都有可疑的死亡個案被稱為沒有可疑,也有義士被提堂,那些被打的傷口亦尚未療癒。
721只有數人被提告,831開了好幾場記招卻始終不願意公開CCTV。
願我們都記得這些真相。
運動走到這一天,絕不可能是任何一個人或者組織的功勞,都是每一個人摸著石頭過河的成果。
我們永遠不可能意見一致,唯願你不要放棄與灰心,擇善固執,不要停下腳步去行動,做你認為對與值得的事。
兄弟爬山。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見香港的重光。
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戴口罩,不是因為蒙面法,而是我們勝利了。
關於未來有甚麼行動,我想文宣組的訊息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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